2021年03月26日 17:59编辑:陈利光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为了便利当事人,3月2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自即日起,当事人在南昌两级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我就提一个建议,在南昌法院申请执行,能不能不要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月1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一位与会代表提到。“可以,给我们一周时间!我们一定解决!”会上,该院相关负责人坚定承诺。
3月23日,南昌中院下发《关于申请执行时无需提交生效证明的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按照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今后,当事人在南昌市两级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时,立案人员将在江西法院审判执行平台中直接查询法律文书生效信息,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无需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谢芸 陈理 王白如 记者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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