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骗术怎么变 不转钱应万变

新法制报联合南昌市西湖区多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传授防诈骗知识

2021年04月06日 11:29编辑:陈利光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活动现场

  3月30日上午,由新法制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640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西湖区普法办、西湖区司法局、十字街街道、十字街司法所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携手辖区派出所民警、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和普法志愿者一起送法进基层。“公益律师”结合案例,重点宣讲民法典,辖区民警传授了应对电信诈骗的法律知识。普法讲座结束后,“公益律师”、民警、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和普法志愿者还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大家答疑解惑。

  ◎文/图首席记者方维芳

    “凡是刷单兼职,都是诈骗”

  “近三年,西湖区有3000余名市民遭受诈骗,总损失超过1.8亿元,人均损失超过6万元,超过200户家庭因此负债累累。”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局十字街派出所民警杨建龙亮出的一组数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杨警官介绍,被骗的人群中大部分受骗者是20~40岁的年轻人,其中不乏白领、高学历人士。

  “在购物时,对方说支付超时需重新支付;在网络贷款时,对方说信息填写错误放款被冻结;在交友时,对方说掌握内幕消息稳赚不赔……”杨警官表示,在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攀升的同时,诈骗方式也是花样百出,据公安部统计的数据显示,诈骗类型有48种之多。

  刷单类诈骗是比较常见的诈骗形式,手机短信、微信、QQ等经常会收到刷单兼职信息,以“无需交保证金、会费”,赚取零花钱为由,招聘宝妈、学生等空余时间较多的群体刷单。对此,杨警官提示,“刷单是违法行为,凡是以刷单为名义的兼职,都是诈骗。”

  “冒充领导和熟人诈骗也是骗子惯用的伎俩,骗子通过各种手段,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然后将资料修改成受害人好友的头像,冒充受害人子女、亲戚、朋友、老板等,称急需用钱,让受害人汇款进行诈骗。对于微信、QQ、电话转账汇款的指令,不能轻信盲从,要印证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避免上当受骗。”杨警官表示。

  此外,常见的诈骗方式还有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杀猪盘”类诈骗、冒充客服退款类诈骗、冒充“公检法”类诈骗等,如此繁多的诈骗手法,一不留神就会落入骗子的圈套。对此,杨警官提醒,无论骗子们的诈骗手法多么高明,最终的目的都是骗钱,只要不转钱就可以应对万变。

    “遭遇交通事故,不要轻易私了”

  杨警官传授完反诈骗知识后,黄伟律师紧接着带来了名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专题讲座,针对交通事故侵权、担保和预防诈骗三个方面,以案释法。

  “轻微的交通事故中,私了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但也暗藏陷阱。”黄伟表示,“一天晚上,小张驾驶小轿车下班途中,不慎将骑着电动车闯红灯的小李撞倒在地。小张发现撞人后,赶紧下车查看,询问小李有没有事?要不要去医院?小李说没受什么大伤,给点医药费就行。小张当场给了其500元现金,随后离开了现场。到家不久,小张就接到交警的电话,称有人举报他肇事逃逸。小张不知所措。”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出现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遇到上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黄伟表示,“遭遇交通事故,不要轻易私了。如果非要私了要有策略,车主可报警,由交警作见证,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担保有风险小心当“背锅侠”

  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子、生意周转贷款等都需要保证担保,但一些人不懂法,盲目、轻率地为他人提供保证,最终被告上法庭。黄伟举例道:“2017年6月,张三找到朋友李四帮忙,要其在借款合同的附属保证合同上签字,张三以本人名下位于南昌某街道的店铺作抵押,并明确跟李四说只是银行要求找人走个形式,需要人提供保证责任担保,并一再强调抵押店铺完全能够偿还全部借款和利息,有任何纠纷均由张三承担,与李四无关。2020年6月,因借款到期,张三无力偿还,法院判决张三、李四均须承担还款责任,在拍卖了张三名下的抵押店铺后,仍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银行查询到李四名下房产,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拍卖了李四名下的房产。李四找到张三讨说法,但张三称自己生意失败,已经破产。李四的妻子一气之下,和他离了婚。”

  “为了帮忙,李四可谓是损失惨重。”黄伟表示,“民法典有一般抵押权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在签字担保之前,一定要了解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并清楚各自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不小心承担担保责任后,注意保留证据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此外,黄伟还向居民们传授了预防诈骗的相关知识。

    咨询实录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谁承担?

  问: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是否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黄伟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分手后应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在抚养费标准方面,若父母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30%,父母没有稳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人均年消费水平共同承担,一人一半。

  房子未入住是否要缴物业费

  问: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没有居住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黄伟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提供的服务不仅仅限于打扫卫生,还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等,这些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人系全体业主。即使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其仍然享受了物业的服务,仍需要缴纳物业费。

  照顾走失宠物犬能否索饲养费

  问:一条宠物犬走失后,被王先生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宠物犬主人来领,王先生可向宠物犬主人索要饲养费吗?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黄伟律师:可以。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问:小张在签合同时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说明。事后小张觉得自己遭遇了“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黄伟律师:若涉及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可以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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