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须配应急管理人员

江西出台意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2021年07月21日 14:51编辑:陈利光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当前基层客观实际和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完善、职责尚未明确、人员普遍不足、能力有待加强等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意见》要求,乡镇(街道)和功能区要整合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灭火、消防等资源和力量,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行政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并建立应急管理网格、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要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负责灾害事故先期处置等工作。

  《意见》提出,到2022年上半年,我省实现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六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行政村(社区)“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此外,《意见》明确,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应明确2~3名应急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网格至少明确1名应急管理人员。(王申徽 记者彭博)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