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6日 15:52编辑:丁嘉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丈夫诉请离婚。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男子李某获赔损害金3万元。
2015年起,因妻子周某早出晚归,李某常常和周某发生争吵。2017年8月,两人又一次发生争吵后,周某搬离了两人住所。
周某离开后,李某一直在寻找她。2019年,李某发现,妻子周某已经与他人同居。在多次调解矛盾未果后,2021年12月,李某起诉至上栗县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周某离婚并赔偿。
法院依法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当地的消费性支出及周某的收入状况,酌情认定由周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李某损害赔偿金3万元。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黄娇 汪红 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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