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1日 12:02编辑:丁嘉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赖某与胡某拍摄了一段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视频并在抖音上传,同时视频中还配文:“听说你们很喜欢艾特新余交警?”
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现后,立即着手调查,并很快锁定涉事摩托车驾乘人赖某与胡某。
4月6日,交警铁骑队民警依法将赖某与胡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在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下,赖某与胡某第一时间删除了相关视频,并分别写下数百字的检讨书。目前,赖某与胡某因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均受到驾驶证记1分、罚款20元的处罚(两人都有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姜涛 记者黄建华)
Powered by WILL 赣ICP备15001586号-4技术支持:新法制报新媒体中心
网站管理:新法制报社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邮编:330038
Copyright @ 2008-2017 平安江西网 版权所有 主管:江西省综治委 主办:江西省综治办、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