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1日 10:36编辑:丁嘉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谢谢你们,真没想到可以这么快就收到执行款。”近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通过“三推送”平台查询、以调促执,使该案件顺利执结。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胡某斌、胡某明赔偿原告各项费用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吉州法院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线上和线下查控手段以及“三推送”平台查询两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查明被执行人胡某明名下有汽车且为某村委会干部。之后,执行法官赶赴被执行人胡某明所在村委会核实情况,通过对其进行释法沟通,胡某明主动履行案款。(曾安 记者杨洁报道)
Powered by WILL 赣ICP备15001586号-4技术支持:新法制报新媒体中心
网站管理:新法制报社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邮编:330038
Copyright @ 2008-2017 平安江西网 版权所有 主管:江西省综治委 主办:江西省综治办、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