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而不养 民政局成监护人

乐平市法院宣判一起变更监护人案 3个孩子有了“新家”

2022年06月01日 10:51编辑:丁嘉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自今日起,撤销罗某某对小霞、小云、小海(均为化名)的监护人资格,并由民政局担任3人的监护人。”5月27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案件,成功帮助3名未成年人在新家庭中重获温暖。

  2011年至2014年间,女子罗某某与吴某某相恋,在乐平市非婚生下3个孩子:小霞、小云、小海。2016年,罗某某因故离家出走,并于两年后在贵州结婚另组家庭。吴某某整天酗酒度日,于2020年病逝。由于家中没有其他近亲属,3个孩子从此过上了衣食无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处于无人监管照顾的危困状态。

  当地村委会曾与罗某某取得联系,但是罗某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不履行监护义务。无奈之下,村委会于2021年前后,在充分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将3个孩子分别交由3个家庭临时照料。为了帮助3个孩子更好地融入临时家庭,今年5月,乐平市民政局向乐平市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罗某某的监护权。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实地走访、视频谈话、委托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聘请心理专家等方式,了解到3个孩子的生活及心理现状。在确认小霞、小云、小海分别在3个家庭的照顾下健康成长,且都表示愿意继续留在现在的临时照料人身边生活的情况下,5月27日,乐平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罗某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在孩子年幼时离家出走,6年来丝毫未履行对子女的抚养、照顾、教育、管理义务;在得知3人父亲去世、无人照看生活的状况下,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3人处于危困状态,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3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依法撤销罗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为了能够便于民政局通过行政程序与“临时家庭”完善收养手续,将临时照料人转变为合法收养人,与3人建立起完整的亲权法律关系。乐平市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结合3名未成年的意愿,依法指定乐平市民政局为3人的监护人。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