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指数分级 矛盾“挖根摘芽”

万安创新“143+N”机制 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2022年06月21日 11:01编辑:汪红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5月26日,在吉安市万安县弹前乡召开的万安县“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万安县人民法院关于“143+N”纠纷治理机制的交流发言,受到全体与会人员的频频点赞和认可。

  “143+N”纠纷治理机制,是指以万人成讼率这一目标为抓手,整合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形成以县乡(镇)村(社区)、组调解力量联动为“主干”,以行业调解组织为“分支”的诉前纠纷化解网,同时建立三级法官协理机制,全程做好法律咨询、指导、服务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模式。

  据悉,2021年10月,“143+N”纠纷治理机制开始在弹前乡阳坑村进行试点,试点以来,阳坑村至今已无成讼案件,弹前乡今年一季度的平安指数,在全县排名第三,其中群众安全感测评,以100%的满意度列全县第一。

  ◎文/ 曾凡娟 记者王白如 图/受访单位提供

  入户调解纠纷

  一个抓手力争实现“无讼无访”

  3月7日,在弹前乡阳坑村矛盾纠纷调处室,村支书华建洪、驻村第一书记彭文涛以及村干部正在调解一起租赁纠纷。原阳坑砖厂租赁了阳坑村13户村民的地做厂房,但应付给村民们的租金却没有兑现。村民们见状便想通过上访途径来解决问题。

  阳坑村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得知纠纷苗头后,第一时间介入调处,通过协调多方最终以转租方式兑现了村民的租金,实现了纠纷的彻底排除。

  要激活村与村组这个最基层的纠纷化解力量,必须压实乡镇主官的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为此,万安县推出对各乡镇万人成讼率考核制度。

  为力争实现“无讼无访”,弹前乡及其阳坑村大力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成讼率”有效降低。2021年1~9月阳坑村成讼案件8件,而2021年10月试点以来,至今年6月无成讼案件。

  四级联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充分调动多元解纷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界调解资源,万安法院内设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配合全县着力打造组、村、乡、县“四级联动”工作机制,以弹前乡阳坑村、新桥村为试点,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诉源治理四级联调工作小组,形成由村组在各自网格区域主动预防和摸排,村、乡、县成立专业调解队伍,对村组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逐级调处的工作模式。

  对“邻里和谐指数分级管理”,是实施纠纷“挖根”的创新举措。各村以村组为单位,针对需要关注的人群,每月开展1次“邻里关系指数”1~5级分级摸排,做出定性定量分析和分级:纠纷隐患型、搬弄是非型、自私自利型、自以为是型、自顾自家型五类,做到底数清、动态明。

  冯氏兄弟被阳坑村山背村组分级为“纠纷隐患型”对象。两人曾因道路出行产生矛盾而积怨。今年年初,该村组发现兄弟俩又有摩擦迹象,遂向包组村干部报告。阳坑村联调中心人员随即上门调处,梳理矛盾症结所在,辅之以耐心劝导。最终,两人握手言和,还给村里送锦旗以表感谢。

  按照四级联动机制,如果村里调处未果则应及时上报乡镇调处,再未果则报至县联合调处中心调处。四级联动尤其注重村与村组作用发挥,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到群众身边,真正实现了对群众矛盾纠纷有“根”及时“挖”、冒“芽”及时“摘”。

  三级协理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为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性率并实现依法调处,万安法院在村、乡、县三级联调组织分别对应设立法官协理点、法官协理站、法官协理中心,全程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咨询、指导,开展依法说事、化解纠纷以及法治宣传等工作。

  华某某和陈某某向郭某借款39000元,并约定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每月底还款1500元及利息。然而华某某和陈某某在2019年8月支付一笔利息后便再未向郭某还款,于是郭某将其起诉至法院。

  弹前乡法官协理站站长张志勇收到起诉材料后,便委托阳坑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该起纠纷进行调处。最终华某某、陈某某与郭某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分3次将欠款还清。

  对于部分弱势群体,他们有维权要求而无维权能力。法官协理机制正是让百姓的问题不通过打官司也能得到合法保护,既满足了纠纷调处组织的法律需求,也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

  “N”个行业协同解决专业问题

  针对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的新特点,万安法院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全县建立起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安全生产事故、自然资源权属、环境保护、房地产物业管理、学校意外伤亡事故、商事纠纷等领域矛盾纠纷行业调处平台,确保矛盾纠纷有人管、调处有可能、办结有回应。

  按照“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要求,联调组织在调处行业矛盾纠纷时,可以与相关行业的调处平台实施联合调处,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精准度。

  阳坑村四坑组村民沈某和曾某因山场归属问题产生矛盾。村小组摸排、上报纠纷后,便及时联系曾在林业部门工作的乡执行大队干部郭传金一并调处。郭传金等实地察看了争议山场,就划分问题给沈某和曾某做专业分析与解释,最终两人达成一致消除了争议。

  万安法院倡导构建的“143+N”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模式发挥了贴近群众的优势,在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中给纠纷“摘芽”,解决基层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了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让基层群众零成本享受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了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