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植于心 新风扑面来

新法治报联合南昌市东湖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022年09月19日 15:03编辑:汪红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9月14日,新法治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第716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区文明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法律明白人’在行动”暨《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线上直播宣传活动。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熊尹一应邀进行直播授课。授课中,熊尹一详细解读了《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大家把文明行为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做文明市民。熊尹一还结合身边案例、故事分享了文明创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东湖区法律明白人、公职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观看了直播。

  公益律师直播授课

  分享文明创建应知应会知识

  全国文明城市,既要城市颜值美,又要百姓内在美。9月14日上午,在南昌市东湖区不少社区内,法律明白人和社区居民聚在一起,观看公益律师直播授课。

  “《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生活、出行、旅游、就医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作出了规定,并从制度上明确应当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个人和组织给予鼓励、支持。”直播授课中,熊尹一详细解读了《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大家把文明行为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做一个文明的南昌人。

  “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打牌赌博、封建迷信,这些都和文明城市的要求差之甚远。”熊尹一结合身边案例、故事分享了文明创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让《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走入群众生活,引导群众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文明素质。

  “文明是对一座城市最大的赞许,我们作为城市的一员,理应为社会文明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既是责任,更是义务。”直播中,网友们纷纷留言互动。

  直播最后,熊尹一还详细解答了网友的提问,并号召大家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规范自身行为,为建设文明南昌贡献自己的力量。

  哪些情形下可要求返还彩礼?

  高价彩礼会给当事人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熊尹一深入剖析了一起因高价彩礼引发的纠纷。

  2022年1月27日,大龄青年小乐(化名)和小花(化名)经媒人介绍相亲认识,双方及其父母约定同年2月5日订婚,彩礼288000元。就这样,第一次见面的小乐和小花就进入了谈婚论嫁的程序。

  为了表示对婚事的重视,相亲当天,小乐的父母通过微信转账给小花19998元作见面礼。随后,小乐的母亲又转账28000元给小花购买结婚的衣服。小乐的父亲则转账188000元作为彩礼,并约定余款100000元在订婚之日付清。

  “见面礼给了,彩礼付了,结婚的新衣服也买了,‘三金’也提上了议事日程。”熊尹一介绍,小乐在花费4059元购买了一枚钻戒送给小花后,又为其购买了黄金手镯、黄金挂坠、黄金项链和黄金戒指等,共计花费近3万元。2022年2月5日,订婚宴如期举办。小乐父母支付了订婚酒席费、婚车费、媒人介绍费等费用近7万元。

  “虽然订婚宴顺利举行,但双方没有任何感情基础,高价彩礼早早为两人的婚姻埋下了危机。”熊尹一介绍,在订婚宴前夕,小乐的父亲以需要在订婚宴上将彩礼款摆上桌为由,要回了已给付的彩礼款188000元。订婚宴后,男方要求彩礼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掌管,但女方不同意,男方遂拒不按约给付彩礼款。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分手,没有缔结婚姻。

  熊尹一介绍,民法典对彩礼进行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小乐和小花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小花收取的彩礼应酌情返还。但到底哪些可以返还呢?”熊尹一律师介绍,小乐支付的见面礼19998元及购买新衣服的26902元(扣除乐某花费的1098元)及黄金首饰、钻戒,是小乐依据习俗向小花给付的钱物,可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小乐主张的媒人介绍费、订婚宴上花费的打送钱及酒席钱、香烟钱、安排婚车等费用,小花未实际取得,不属于彩礼。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48000元。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百善孝为先,祭而丰不如养之厚。直播中,熊尹一分享了一个因赡养老人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

  江林(化名)生育了两个子女,前夫于1981年去世。1983年,江林和陈欢(化名)结婚,二人未生育子女。两人结婚时,江林的大儿子江河(化名)14岁,小女儿江燕(化名)年仅4岁。多年来,陈欢和江林一起尽心尽力将两个子女抚养成人。

  2018年8月,江林去世。当年,陈欢76岁,虽然有退休金近5000元,但是每月看病花费不菲,还需要雇佣小时工照顾,每月的退休金捉襟见肘。由于担心与继子女相处不来,陈欢提出不需要江林的两个子女上门赡养,但需要支付赡养费。而江河、江燕认为,陈欢不是他们的亲生父亲,也有不少退休金,他们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矛盾无法调和之下,双方对簿公堂。

  熊尹一介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当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后,即对继父母具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终,法院依照各方情况,酌情确定江河和江燕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

  “父母年迈,正是子女反哺父母养育之恩之时,这既是天理人伦,更是每个人必须肩负的责任。”网民们纷纷在评论区留言。

  普法小课堂

  倡导15种文明行为

  问:对于红白喜事等活动,《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哪些规定?

  熊尹一:《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下列文明行为:以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健康的文明方式开展节庆活动;文明婚庆喜庆,不攀比铺张,拒绝高价彩礼,减轻人情负担;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节地生态安葬,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崇尚科学,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合理消费,节约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垃圾分类投放;文明用餐,注重餐桌礼仪,不酗酒,珍惜粮食,餐后将剩余食物打包;在公共场所衣着得体,不袒胸赤膊,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等候服务依次排队,乘坐电梯先下后上;规范停放公共自行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随意丢弃或者损坏;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遵守乘车规则,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和怀抱婴儿乘客让座;遵循文明旅游规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文明上网,树立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御网络谣言,不浏览不良信息,不破坏网络秩序,不沉溺虚拟时空;对文明行为及时以鼓掌、竖大拇指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精神鼓励;法律、法规倡导的其他文明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哪些

  问:在公共场所,公民的哪些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熊尹一:根据《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禁止实施下列行为: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无人机、燃放孔明灯;经营活动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出店、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及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在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参加游园、集会等活动时不服从现场管理;其他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

  文明生活禁止10种行为

  问: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的哪些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熊尹一:根据《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民应当文明生活,禁止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在公共楼道、屋面堆放物品;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损坏、侵占、移动公共设施;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携带宠物出户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即时清理宠物排泄物;参与色情、赌博、涉毒活动;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以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其他干扰文明生活的行为。

  ◎文/图 记者方维芳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