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案件移送相互抄告制度

抚州出台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 全方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2023年05月17日 16:54编辑:汪红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延伸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触角,抚州市司法局出台系列措施,建立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乡镇(街道)与县(区)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等机制,全方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助力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持续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图 游子明 刘卫兰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联合执法保障饮用水安全

  联合执法保障饮用水安全

  “喂,环保执法支队吗?水厂这里很多人在钓鱼,你们快过来看看吧!”2月2日,刚一上班,江西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与信访科科长张彪儿就接到群众电话投诉,他详细问明了地址和有关情况,随后立即向支队长汇报。

  接着,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如斌马上联系了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个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14名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专项联合执法巡查。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抚州市建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执法人员参与的长效专项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定期和不定期严格落实随时联动的巡查制度。

  在专项联合执法巡查中,抚州执法人员还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要求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巡查,并对饮用水水源地隔离设施、标识标牌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自抚州市2022年3月建立专项联合执法巡查机制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问题28个。

  建立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抚州市健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抚州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抚州市乡镇(街道)与县(区)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抚州市关于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全方位立体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抚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系列文件完善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审批、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之间相互衔接机制,以及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案件协作机制,通过与检察机关、信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问题线索及时转交、协同督办。

  抚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职能部门间开展联合执法,可以集中精力解决跨部门跨区域公共事务,减少多头执法和多重执法,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与此同时,还可同步缓解执法力量不足、联动协作不畅等问题。目前,抚州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8个执法部门已经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联合执法作用,集中时间、人力、资源,合力构建多点面、多渠道的联合执法工作新格局。

  抚州市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要及时互相抄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法标准、法规解释、行政执法动态信息等,确保双方及时掌握执法动态,避免出现法律和政策执行的盲区。建立案件移送相互抄告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流程,确保案件移送高效有序。与此同时,通过上门辅导、业务培训、交流座谈等方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强化各方的配合协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