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网暴不容“法不责众”

新法治报邀法律专家解读“两高一部”惩治网暴违法犯罪新规

2023年10月18日 15:45编辑:熊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9月25日,“刘学州被网暴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2022年1月,寻亲少年刘学州因网络暴力自杀身亡。刘学州养家亲属委托律师对参与网暴的行为人提起诉讼,律师在网上提取了2000余条针对刘学州的侮辱、诽谤言论。

网络暴力造成的个体悲剧,让“严惩网暴者”呼声持续走高。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指导意见》如何对网暴行为“对症下药”?三部门将怎样从严惩治网暴违法犯罪?本报特邀请相关法律专家予以解读。

漫画/刘晨阳

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

2021年12月,刘学州通过网络寻亲辗转找到亲生父母,他这段离奇的寻亲经历备受网友关注。随后,刘学州在网上自称因住房问题被生母“拉黑”,网络上各种言论瞬间涌来,其中不乏质疑、侮辱的言论。2022年1月24日,刘学州发布一封遗书后自尽身亡。由此,刘学州养家亲属踏上了针对网暴的维权之路。

9月25日,刘学州养家亲属起诉两名博主网络侵权案再次开庭审理。同一天,“两高一部”发布《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的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刘学州事件中,很难论证他自杀是网民某一句话导致的。”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认为,在一起具体的网络暴力事件中,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确定,网暴受害人往往遭遇维权难。

“网民在讨论时,有的比较温和、有的语言相对刺耳、有的偏向批评、有的直接辱骂。”李怀胜表示,对网络暴力事件参与者的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司法力量难以有效介入,“法不责众”的现象客观存在。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具体来说,在网上散布谣言、恶意诋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按诽谤罪、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人群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借网络暴力事件恶意营销炒作的,可以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此外,针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中的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指导意见》还罗列了依法从重处罚的5种情形。

李怀胜认为,《指导意见》出台后,司法部门可充分发挥有效治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作用,“不必再回答什么是网暴,而是要思考网暴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文。它为司法介入网暴治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执法依据,可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刹住让人“社死”的歪风

本是女博主记录的与外公在一起的温暖时光,却被换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造谣成“老年企业家豪娶大美女”,阅读量逾4.7亿人次。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相关信息披露了“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的后续处理结果,造谣人吴某某犯诽谤罪获刑一年。

只言片语的不实“爆料”经过扩散,就可能在网络上掀起“大浪”,动辄让人“社死”。畅通诉讼程序、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是《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一般的侮辱罪、诽谤罪只有在被害人告诉时才处理,而网络环境中实施的侮辱、诽谤在取证上存在很大的困难。”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胡宗金表示,为了解决该问题,《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完善了《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增加了第3款,在自诉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时,由公安机关协助取证。《指导意见》重申了此规定。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衔接问题和公诉标准问题,上级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网络暴力案件立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对网络暴力犯罪案件立案加强监督。“在‘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中,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正是司法机关主动介入网暴案件的一次有效探索。”胡宗金表示。

2020年7月,杭州的吴女士取快递时被朗某偷拍,随后朗某与朋友何某编造吴女士和快递员出轨的对话,聊天记录与视频被打包后广泛流传。该事件传播广泛,浏览量超过4亿次,最终因“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由刑事自诉案件改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一案例被视为国家打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空间的标志性案例。

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高鹏认为,《指导意见》出台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有更明确的指引,从而更有可能将案件移送到法院公开审判,使执法机关在网络暴力案件中的公诉率提高。

破解网暴治理难题

近年来,“粉发女孩事件”“网红管管事件”“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因不堪网络暴力直接或间接死亡引发的争议性事件时有发生,刺痛着公众神经。

“《指导意见》提高了网暴行为的代价,网络上恶意评论、炒作的‘键盘侠’,要承担相应的后果。”高鹏认为,对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予以明确,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网暴行为定性难度。

“网络暴力行为可能既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也可能同时符合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构成要件。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共识,以便更好地指导司法实务。”高鹏表示,在保障法律准确统一适用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怀胜指出,《指导意见》侧重针对刑法若干罪名,对治理网暴中存在的定性尺度、程序机制、证据标准、司法协助、一体化治理等作出了专门规定,意图破解网暴治理难题。《指导意见》明确,在依法办理涉网络暴力相关案件的基础上,做实诉源治理,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源,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等方式,促进对网络暴力的多元共治。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高鹏认为,《指导意见》发布后,还需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未来可出台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乃至制定专门的反网络暴力法,“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文/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