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

2024年01月04日 16:41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建立了涵盖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的电气焊资格管理、用工管理、工具管理、审批报备管理、现场管理、监督执法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

在资格管理方面,《方案》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明确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严格考核和发证,督促相关培训机构将消防安全纳入其培训重要内容;人社部门加强焊工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并提供培训补贴。

在用工管理方面,按照“谁使用无证人员,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单位上岗人员,明确必须有相应的从业资质并鼓励其取得初级以上焊工职业资格;对单位发包电气焊作业或外聘施工作业的人员,也应有从业资质。

在工具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各部门对售卖的焊机,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售卖单位“实名制”售卖给持证人员;对现存的焊机,进行实名登记,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要求,焊机所有人承担焊机使用的安全管理责任。

在审批备案方面,《方案》要求生产经营企业需动火作业的,明确借助“智慧应急”等有关主管部门信息系统一律网上报备;对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进行临时电气焊作业的,通过江西政务服务“赣服通”电气焊动火作业报备系统,在线报备和在线公示。相关行业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抽查,倒逼责任落实。

在现场管理方面,《方案》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动火作业人、现场监护人等动火作业安全责任,明令禁止人员在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作业。督促单位落实现场警示标志设置、防火分隔、可燃物清理、孔洞封堵、灭火器材配备等防范措施,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

在执法查处方面,《方案》逐一明确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消防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职责,尤其是将工贸企业、“九小”场所分别写入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执法检查内容,要求各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一案双罚”,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将强化信用监管、行刑衔接,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

《方案》出台后,明确各地、各部门将电气焊安全管理纳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同验收,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发布《关于严格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制作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曝光典型案例,公布屡查不改的用工施工单位,形成电气焊作业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李柴薇 全媒体首席记者胡榕)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