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办案“最优解”

芦溪县人民法院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2024年03月27日 16:15编辑:何山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感谢周法官……”近日,一名老人在案件审结后将一面印有“公正审判,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芦溪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芦溪法院)宣风法庭周艳姣法官手中。一年前,老人因菜苗屡遭邻居破坏而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周艳姣多次前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并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到老人家中调解。看着为自己“忙前奔后”的周艳姣,老人深受感动。

这是芦溪法院运用“枫桥经验”解决具体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近日,外地游客李某在武功山某特产超市购买到芦溪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外包装不符合规范的产品,虽然案件诉至芦溪法院后调解成功,但周艳姣认为:“案件办结,并不意味着事情解决,如果芦溪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不提高对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重视,类似的案件还会出现。”

因此,她走进芦溪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原材料收购、农产品生产、食品外包装到运输物流,再到注册商标等情况逐一实地查看,当场指出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优化意见、应对措施,有效地减少了企业的诉讼风险。

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是诉源治理的重要平台。法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办案中发现问题、在办案中解决问题,将诉讼止于源头。比如针对农村中多发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等问题,宣风法庭对受理的上述类型案件进行充分调研、分析研判,同时依托芦溪法院“法官在身边”工作机制,通过干警加入村民村级微信群开展线上普法,效果显著。 

超市倒闭,14名职工近11万元工资如何保障?近日,芦溪县宣风镇某购物中心(超市)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额债务,经营者项某无力偿还债务,潜回老家,拖欠14名职工的劳动报酬、众多超市供货商的货款、店铺租金……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纠纷,既事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事关当地的和谐稳定。纠纷发生后,政府立即作出工作部署,邀请芦溪法院宣风法庭的法官探讨解决方案,力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如通过法院正常的诉讼程序,既不能快速化解矛盾,也不利于判后的执行,矛盾纠纷难以实质化解,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周艳姣介绍。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政府工作人员和周艳姣共同前往某购物中心进行资产盘查,经清点发现,该购物中心留存了大量的生鲜食品,如待正常诉讼程序终结再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大量货物超过保质期,无法变卖,职工劳动报酬难以保障。鉴于此,周艳姣建议政府先与购物中心人员及项某沟通,取得留存货物处置权,一方面尽快腾空超市以便寻找新的商户入场减少租金损失,另一方面尽快变卖留存货物取得货款,保障职工工资等债权的实现,剩余不足清偿的部分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法庭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14名职工的劳动报酬全部发放到位;通过司法程序审结超市供货商、物业公司相关案件8件,标的达50万余元。

“多亏政府和法庭联动,纠纷才得以通过法治方式得到合理化解。”宣风镇政府工作人员黄涛如是说。

“法院不仅要审判案件,最重要的是解决群众的难事,为人民服务。”周艳姣说。(郑小丫 钟鑫 全媒体记者徐明)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毛小泉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