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未批先建 罚!

景德镇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

2024年04月26日 10:44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景德镇市安委办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

据了解,景德镇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把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办理了一批涉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强化监管执法震慑作用。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

化工项目未批先建

基本案情:2024年1月,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乐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化工项目未取得设计审查批复,开工建设。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未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真伪

基本案情:2024年1月,接上级移交信访举报线索,景德镇市昌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景德镇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焊作业人员方某提供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书系伪造证件,该公司未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核查。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2022年版)》第20项第一档的规定,昌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标准

基本案情:2024年2月,景德镇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景德镇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发现该公司室内消火栓一卷水带破损,一具灭火器软管长度为330mm,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

酒店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基本案情:2024年1月,景德镇市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珠山区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二楼足浴服务功能部分违规设置员工宿舍,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酒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酒店停止使用二楼住宿房间,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基本案情:2024年3月,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乐平市某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幼儿园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幼儿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幼儿园予以行政处罚。

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景德镇市某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使用轻型厢式货车从事医疗废物转运。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四章序号92的规定,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李柴薇 全媒体首席记者胡榕)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芳

审定:戴平华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