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存储销售烟花爆竹 拘!

2024年06月20日 16:20编辑:何山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6月12日,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辖区一小卖部检查时,发现该商户无证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便立即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收缴烟花爆竹60余箱,并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时,消防监督员来到芦溪镇一小卖部,当问起该店经营者王某是否存在住人情况时,王某眼神有些躲闪。于是,消防监督员走进该店的二楼阁楼进行查看,发现不足5平方米的房间里面,堆放了烟花爆竹60余箱。不仅如此,王某未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相关消防措施。 

针对王某的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消防监督员立即通知辖区派出所,当场对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清点收缴,对该店经营者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李科 全媒体首席记者胡榕)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 芳

审签:戴平华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