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爆竹 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批所查办涉及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2024年07月15日 18:00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记者7月14日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纳入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任务,在全系统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批近期查办的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类典型案例。

产品涉嫌药量超标被查

近期,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督排查中发现,江西江山红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万里江山红(组合烟花)”产品涉嫌药量超标。经查,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260件,货值20.28万元,违法所得为3.12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销售不合格爆竹被罚

近期,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昌县天禧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爆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尚未销售不合格爆竹,罚没款3.24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爆竹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排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泰龙特红电光炮(0.6号)、泰龙特红电光炮(5号)和富贵红七彩特红炮爆竹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涉案的泰龙特红电光炮(0.6号)尚有55箱未销售,其他的已全部销售,货值2.276万元,违法所得2420元,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通报相关部门。

售卖无标识砂炮被惩处

近期,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玉山县志远烟花爆竹经营部销售无标识砂炮的行为,作出罚没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玉山县志远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排查,发现当事人存放在仓库的两箱砂炮外包装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十五日内改正。限期时间过后,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450箱,已销售448箱,货值3.6万元,获利12544元,未销售的2箱产品当事人已自行销毁。

(胡小华 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芳

审签:戴平华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