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1日 17:24编辑:熊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9月6日,由新法治报社和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811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走进兴国县列宁学校,开展“有法帮你 法治护苗”法治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也是“有法帮你 律动民心”主题活动之一,由赣州市司法局、赣州市律师协会、兴国县司法局和兴国县司法局长冈司法所联合承办。
活动中,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雪结合生动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规定进行了阐释。一次次精彩互动,一个个生动案例,让同学们享受了一顿营养丰富的“法治大餐”。
法治护航助成长
民法典是什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什么人?直播打赏能要回来吗……在兴国县列宁学校,曾晓雪为该校九年级的学生们,上好“有法帮你 法治护苗”法治讲座“开学第一课”。
曾晓雪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与青少年紧密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向学生们传授了预防校园欺凌和网络骗局等不法侵害的有效措施,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公益律师的提问,学生们积极参与,称此次讲座加深了他们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通过今天的法律知识教育讲座,我明白了作为学生的行为底线在哪里,知道怎样的行为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尊重他人。”九年级学生黄同学告诉记者。
“让学生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用法律的力量守护每一份纯真、每一个梦想。”作为法治副校长,兴国县司法局长冈司法所所长刘辉告诉记者,秋季开学以来,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兴国县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们分别走进学校,围绕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主题,开展法治宣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压岁钱该归谁所有?
“同学们,你们知道民法典是什么吗?”
“是法律。”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堪称法律界的‘武林秘籍’。”曾晓雪通过比喻让同学们对民法典产生了兴趣。
“过年的时候,最开心的莫过于收到压岁钱了,但是不是父母可以各种借口把压岁钱拿走?”曾晓雪提问,“那么,同学们,你们知道压岁钱到底属于谁?父母可不可以拿走?”
“妈妈说帮我保管。”“妈妈说没有她给出去的压岁钱,亲戚也不会给我压岁钱,所以压岁钱要上交。”压岁钱的话题引起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
曾晓雪解释,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而家长给对方孩子压岁钱是另外的独立的赠与行为,并不存在压岁钱之间的交换和折抵。所以,家长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行为并不影响压岁钱的归属。
“压岁钱是归孩子所有的,那么父母能不能拿来使用呢?”曾晓雪进一步解释,根据民法典,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未经父母同意买手机能退吗?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曾晓雪解释,“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具备一定的辨识能力,但心智发育仍不成熟,故法律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曾晓雪称,所谓“限制”,主要体现在限定行为有效的范围。一方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面,上述范围之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生活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学习必备用品等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但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则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行为依法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曾晓雪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向同学们进一步解释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哪些行为有效、哪些行为无效。
男孩马某13岁,带着压岁钱到某营业厅买了1部手机,花费3000元。其父母得知后不同意、不追认马某实施的该手机买卖行为,要求营业厅退还钱款,其将手机返还。
“同学们,营业厅应该退款吗?”曾晓雪解释,本案中,马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该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马某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得到其父母的同意或追认。本案中,马某父母不同意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故马某买手机的民事行为无效,其应将手机退还给某营业厅,某营业厅也应将3000元退还给马某。
男孩白某14岁,在超市花费200元购买生日礼物,赠送同学。白某父母要求超市退款。曾晓雪解释,本案中,白某已满14岁,其花费200元购买礼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超市可以拒绝退款。
取外号算校园欺凌吗?
授课中,曾晓雪还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
玲玲是一个内向单纯的孩子,在学校老实本分,朋友也不多。玲玲有一个习惯,喜欢把外套绑在腰间。有一天,一个调皮的男同学见到玲玲,大声地叫她“老母鸡”。周围的同学听到后纷纷叫玲玲这个外号。久而久之,无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同学都叫玲玲“老母鸡”。玲玲越发自卑,最后不敢去上学。
“在学校里面给同学起外号,算不算校园欺凌?”曾晓雪称,“是的,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都是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对校园欺凌给出了明确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如果你是被欺凌者,当遭遇校园欺凌时,你应该保持镇定,拖延时间,寻找机会向周围人求救。不要去激怒对方,更不能以暴制暴,可以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使自己摆脱困境。另外,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家长,必要时寻求法律的保护。”曾晓雪建议,“如果你是第三人,当你发现了校园欺凌事件,应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留存现场画面,为被欺凌者提供适当的帮助,寻找机会向学校老师等报告情况。”(文/图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咨询实录
父母离婚孩子跟谁生活?
问:我父母最近在闹离婚,都想我跟他们生活,我可以选择和谁一起生活吗?
答:满8周岁的子女有话语权。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子女不满2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谁承担?
问:我爸妈离婚了,爸爸出去打工好几年了,也没有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谁承担?
答:根据民法典,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父母协议好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后,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要求。
孩子打赏主播能追回吗?
问:我用爸爸的手机看游戏直播时,打赏给主播6万元,可以要求退回吗?
答:民法典第19条、145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所以,未成年人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款项时,父母可以要求平台返还该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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