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开庭并教育劝诫

2024年10月30日 17:04编辑:何山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10月23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巡回审判+庭后劝诫”的办案模式,在被告人家中现场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在庭后对其进行法治宣教。

  今年7月,被告人姚某为逃避检查,当场弃车逃跑并不慎摔伤。经检验,姚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34.06mg/100ml,属醉驾。案发后,姚某因伤情一直在家中休养。

  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姚某尚未痊愈,直接在姚某家中开庭。在依法完成审理工作后,承办法官再次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劝诫,督促其增强法律意识和思想认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苏睿 甘兆扬 全媒体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罗 强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