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冒牌变压器获刑

2024年10月30日 17:08编辑:何山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变压器妨害生产经营安全的案件。

  2019年9月,男子陈某与江西某肥业公司签订销售“北二变”品牌的干式变压器协议后,即与江西某变压器厂员工习某(已另行处理)商量,以仿冒贴牌的方式,提供一台假冒北二变品牌的变压器给江西某肥业公司。

  2019年10月14日,习某联系司机来到江西某变压器厂,将涉案冒牌变压器装上货车后,于次日上午送至江西某肥业公司进行安装。江西某肥业公司验收后支付陈某货款17.75万元。陈某收款后,转账支付习某购买变压器货款11万元。该假冒品牌变压器于2022年4月18日发生爆炸,导致江西某肥业公司被迫停产。后经联系北二变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维修,发现该变压器为假冒“北二变”品牌的变压器。

  2022年5月28日,陈某投案自首;2023年3月1日,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陈某、习某违法所得。江西某肥业公司与陈某于2023年3月签订和解协议,陈某同意将假冒变压器交由江西某肥业公司处置,并主动赔偿该公司损失2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北二变”的变压器仍向企业销售,导致发生爆炸停产事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万元。(胡海清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罗 强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