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18:04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聚焦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检测活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据悉,《细则》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细则》明确,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检测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结论判定或者出具虚假判定结论。
(王纪洪 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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