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

江西发布一批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

2025年03月17日 18:06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记者3月15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经营主体守法经营,2024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涉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案件,梳理市场监管部门案件台账并开展重点排查,将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公示。截至目前,我省已依法依规将380名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公示,对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促使经营主体守住道德底线,履行社会责任。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

  其中,2024年2月,黎川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反映其在执行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黎川县梓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梓煜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时,发现梓煜公司已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登记,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梓煜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过程中,其投资人汤某辉、尧某葵在明知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谎称“不存在诉讼情形,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骗取注销登记,违反了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

  对此,黎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撤销了该公司注销登记,恢复其主体资格,同时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外,2024年8月,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对鹰潭高新区零壹优鲜超市销售的“秀林海带干(盐渍海带)”进行抽检,发现该产品不合格。该局通过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一年内已多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且存在屡罚不改的情形。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业并处罚金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