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7日 16:31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在购买虚拟货币时,因转账失误,多转了数万元给对方,还能要回来吗?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简称“安源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的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贺某返还因原告周某操作失误多转的8万余元款项。
2024年5月2日,原告周某通过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发布求购某虚拟货币信息,与被告贺某达成交易合意。双方约定购买某虚拟货币的订单总金额为10240.01元。但在银行转账过程中,周某因操作失误,向被告账户转入99000元,超出应付款项88759.99元。
发现转账错误后,周某立即通过平台向贺某发送多条信息说明情况,并要求对方返还多余款项,但贺某未予回应。周某主张该笔款项属不当得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及相关法律规定,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其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据此,法院认为案涉的某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货币,周某与贺某的涉案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违反法律,双方的交易合同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但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供的交易订单,双方进行某虚拟货币交易的实际金额为10240.01元,原告通过银行向被告多转账的88759.99元,并非实际用于虚拟货币交易,而属于双方交易金额外原告向被告多转的款项,不属于违法交易的款项。被告贺某占有该88759.99元款项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杜雨思 魏雨欣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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