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9日 09:32编辑:何山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乐安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婚内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他人的财产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认定被告曾某、邹某收到来自刘某的特殊金额转账属不当得利。
刘某婚内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妻子李某发现刘某向曾某、邹某分别转款5万元及90余万元,李某遂以曾某、邹某构成不当得利诉至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受案审理后,对刘某与曾某、邹某二人间含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数字的转账金额予以认定为不当得利,判决曾某、邹某向李某返还部分款项。同时,法官对刘某婚内不忠诚行为予以训诫,告知其行为在离婚诉讼中构成不分、少分财产的情形。(王乐荣 罗莎 全媒体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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