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文珍妮 记者王白如)近日,上栗县一男子因一把土铳惹来一场官司。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9月,黄某在山上砍柴时,意外发现一把长约1.6米的土铳。黄某认为该枪为老物件,便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私自将土铳带回家中存放。
2025年2月11日,上栗县公安局桐木派出所民警依法对黄某家进行检查时,黄某父亲主动配合,带领民警找到该土铳并上交。经司法鉴定,该土铳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当日,黄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坦白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社区矫正机构评估其适用缓刑风险较低,法院最终判处如上。
法官提醒,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控,无论枪支新旧、能否使用,凡未经许可持有即构成犯罪。本案中,黄某认为“土铳仅是老物件”而擅自留存,最终付出刑事代价。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