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郭艳芳 谢康明 记者王白如)4月7日,一场跨越三个月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在吉安县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调解室内完成协议签署。
2024年冬天,刘某因感冒在某卫生院就诊,经诊断后进行输液治疗,其间刘某在如厕时去世。
“调解不是简单的责任划分,而应让赔偿落地。”面对刘某家属的强烈诉求与某卫生院“能力有限”的现实困境,承办法官深感责任重大。
在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某卫生院投保了医疗责任险。经主动说明,法庭依某卫生院的申请,追加某保险公司参与诉讼。经过多轮协商,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最终以某卫生院主动认错、家属表示谅解、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的方式结案。
万福法庭整合“患者-医院-保险”三方共担风险的医患解纷框架,既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基层医疗机构因赔偿压力影响正常运转,通过“小调解”守护“大民生”。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