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5日 09:44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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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妨碍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
江西出台“五大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5月1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出台《江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开展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升级、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地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地方登记注册,不得以各种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排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时推动《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修订工作,聚焦重要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此外,严格行政检查标准,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加快建设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严禁选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坚决整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商事纠纷、违法“查扣冻”等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研究出台《江西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全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和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工程、产业链供应链、特许经营项目“一库三清单”。
要开展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推动在赣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鼓励制订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定期更新企业融资“白名单”,助力金融服务精准对接。
要深入实施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加快推进省级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持续完善梯次培育体系。
持续开展“法治赣商行”活动,推动律所与商会建立联系机制,组织律师进园入企开展“法治体检”,主动对接企业、产业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帮助完善内部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法治民企建设。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王琨 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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