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7日 02:35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今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从生态保护普法宣讲进社区,到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河流生态巡查,再到公开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这一系列活动是宜黄检察机关长期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的缩影。2024年以来,该院以刑事惩处、生态修复、公益诉讼监督、普法宣传等举措,筑牢生态屏障。
宣传环境保护法(图/受访单位提供)
对破坏生态“零容忍”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惩治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
在办理一起企业负责人污染环境案过程中,面对公安机关可能遗漏单位犯罪的事实,检察人员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文书,要求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从公司实际运转情况、公司决策事项等多方面固定单位犯罪事实,并追加单位犯罪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企业和个人均犯污染环境罪,并被分别判罚。
2024年以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31件40人,提起公诉12件19人。
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
在肖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行为人非法占用林地修建集材道,造成大量植被破坏。检察机关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行为人进行生态修复,补种树木5000余株,并联合林业部门对修复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如今,被破坏导致荒芜的林地重新披上绿装,生态功能也在逐步恢复。
2024年以来,该院通过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已累计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6.5万余元,修复受损林地、耕地25余亩,增殖放流1.5万余尾,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织密生态保护“监督网”
2024年以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建筑垃圾、渣土侵占河道等问题,该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开展全面摸排,联合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河15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共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整治侵占河道建筑物3处,处置违规堆放渣土、河道建筑垃圾约32吨。
同时,该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聚焦河道生态保护突出问题,与水利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水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此外,该院还在“世界环境日”等特殊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该院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0.9万人次,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陈宇梦 记者江国稳)
编辑:贾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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