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6日 07:56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江西省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省将依法依规动态退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且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优化整合一批“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具有江西辨识度的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紧缺型司法鉴定人才,用高质量的司法鉴定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优化“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
《实施意见》从准入、退出、管理、衔接等四个方面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严格准入流程,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个人的职称专业、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及因工作需要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的公职人员等依法依规进行实质审核。与此同时,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关口前移,加强对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业务范围与所申请鉴定项目的关联性、匹配度及仪器设备等的审查,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分领域及项目评审,实施严格准入。
完善退出机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注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执业鉴定人实际少于3人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擅自停止执业1年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司法鉴定机构整改完成后经审核仍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司法鉴定活动和出庭作证要求的司法鉴定人,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对未按规定检定校准计量仪器设备,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司法鉴定机构整改完成后经审核仍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依法注销该执业类别。发现其他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退出情形的,依法撤销、注销登记。
《实施意见》还要求,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制定江西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指引,出台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和保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探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不预先收取鉴定费”工作试点。
建设“司鉴通”监管数据平台
《实施意见》强调,要严格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出台诚信等级评估细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开展质量监管,探索第三方评价。要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全面清理整顿。聚焦涉保险理赔、医疗损害、酒精检测、文书鉴定等重点业务领域和虚假鉴定、重复鉴定、超范围鉴定等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治理。完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指导行业协会进一步细化惩戒情形、完善惩戒规则,落实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衔接机制。
建设江西“司鉴通”监管数据平台,打造“区块链+司法鉴定”监管模式,推行“一案一码”应用,实现全省司法鉴定业务全数据上链、全流程监督、全环节预警、全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培育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
服务大局培育建设特色机构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实施意见》明确,要服务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紧扣“1269”行动计划,围绕我省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
同时,整合资源推动区域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推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等单位或部门盘活本领域优质鉴定资源,建设特色司法鉴定机构。推动县域司法鉴定机构就近采取靠强联大或吸收合并、重组等模式做强做优。推动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或综合性区域司法鉴定中心。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深化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推动行业科技创新。要建设高素质鉴定人才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规范教育培训管理,落实职业纪律和保障。要强化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加大对困难群众司法鉴定援助力度。 (实习生杨丽华 记者方维芳)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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