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省新康监狱综合楼二楼教室内座无虚席。“送法进高墙”法律服务团走进新康监狱,通过一场“减假暂”政策宣讲、一堂民法典专题讲座、一次面对面咨询,为高墙内洒下法治暖阳。
这是省监狱管理局、新法治报社、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的“送法进高墙”法律服务活动第八站的活动现场,也是第848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

搭建起精准普法桥梁
以法治之暖流浸润高墙,以法律之力量引导新生。6月25日9时30分,“送法进高墙”法律服务活动在监狱综合楼二楼教室正式启动。
“‘送法进高墙’法律服务活动,既是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新时代法治监狱建设的具体举措。服刑人员虽然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但在法律框架内,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保护。”省监狱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组织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走进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答疑解惑,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目的就是让服刑人员放下思想包袱,增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动力。
“一直以来,监狱在医疗救治与教育改造的双赛道上锐意前行,实现了医疗与改造效能的跨越式双提升。但是高墙之内,心灵的困顿、未来的忧虑,则迫切需要专业法律力量的疏导与指引。”省新康监狱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是照亮迷途心灵的灯塔,更是服刑人员重塑人生的坚实阶梯。“送法进高墙”法律服务活动为服刑人员搭建起精准普法的桥梁,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服刑人员身边,希望能用法治之光照亮他们积极改造、规划未来的道路。
“人身自由受限,不等于民事权利消失”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仅关乎服刑时长,更是对服刑人员改造表现的认可与激励。”启动仪式后,“减假暂”政策宣讲正式开始。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张严围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政策,为服刑人员作专题政策宣讲。张严详细阐释“减假暂”的适用条件、申请流程、审核要点,进一步消除服刑人员认知误区,激发他们积极改造的决心和动力。
听完讲座后,多名服刑人员表示:“讲座针对性强,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通过宣讲,让我对政策有了清晰认识,只要踏实改造,未来就有希望。”
“人身自由受限,不等于民事权利消失!”“减假暂”政策宣讲结束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赵航飞律师以《民法典之服刑人员权益保护》为题,为服刑人员带来了民法典专题讲座。
赵航飞律师围绕民法典的核心精神,结合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服刑期间的婚姻家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以及刑满释放后的赡养、创业等核心法律问题。每一个知识点,赵航飞律师都辅以精心挑选的真实案例,将枯燥的法条转化为鲜活的场景。当讲到因服刑导致夫妻长期分离、感情破裂的离婚判决时,当分析祖父母代为抚养孙子女的法定条件时,当强调“服刑不必然导致丧失继承权”时,台下许多服刑人员频频点头,若有所思。
“原来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我们权益的盾牌。”服刑人员王某告诉记者,“听完讲座才知道,即使身处监狱,我的婚姻、财产、子女抚养等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这让我对未来多了一份踏实感。”
详细告知申诉流程
在讲座开展的同时,法律咨询服务同步展开。法律服务团成员分成四组为服刑人员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服刑人员手持《法律服务咨询表》,有的还攥着写满问题的纸条和本子,眼神中充满对法律解答的渴望。
“我被判了无期徒刑,已经服刑6年了,但是因为每周要透析、没有劳动能力,家里也实在困难,没有能力履行罚金刑,是不是不能减刑了?”省新城监狱公职律师罗天刚坐下,服刑人员曹某就迫不及待来地到咨询台前。罗天律师迅速抓住关键:“一般来说,只有交了罚金、退赔等判项才能申请减刑,但如果确无履行能力的,交不起罚金、退赔不起的,也可以申请减刑,比如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经济状况急剧恶化,若能提供家庭贫困证明等相关证明,执行法院出具的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裁定书等,法院和监狱会综合其在服刑期间的其他表现来判断是否给予减刑。”
罗天律师这番话让曹某紧皱的眉头缓缓松开:“我明白了,我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屈律师,我有个案件申诉问题要咨询,申诉的流程是什么?”服刑人员史某急切地递出《法律服务咨询表》。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屈江月律师拿出纸笔,一步步写下指引,详细地告知史某申诉流程。史某认真听了屈江月律师的回答后连声道谢,并表示:“这次我终于弄清楚了,心里有底了。”
化身“心理咨询师”解心结
在咨询现场,服刑人员不仅寻求法律解答,更渴望情感倾诉。公益律师不仅回答法律问题,还化身“心理咨询师”,耐心倾听服刑人员的问题。
服刑人员简某来到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陆春燕律师面前,双手颤抖着讲述自己的经历,言语间更多是希望有人倾听。陆春燕律师放下手中的咨询表,专注聆听他的讲述,时不时点头回应,待他情绪平复后,就其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和律师说完,我心里松快些了。”简某离开时步伐明显轻缓。
“我因组织卖淫罪被判处5年,剩余刑期9个月。2024年6月申报减刑,9月裁定准予减刑,减刑9个月,今年6月是否还能予以减刑?”服刑人员徐某焦急地向律师咨询。上海段和段(南昌)律师事务所万敏珊律师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原判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再次减刑间隔不得少于一年。”
答案清晰明了,万敏珊律师感受到了徐某的失落,声音放缓,带着鼓励的口吻补充道:“虽然目前无法减刑,但安心度过最后的刑期,踏实改造才是最重要的。9个月并不漫长,很快就能出去了。回归社会后,人生完全有重新开始的空间!”这番话让徐某重拾了信心。
“我老婆想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出狱后创业会受前科影响吗?”面对服刑人员的各种问题,法律服务团成员不仅从法律条文出发给出专业解答,更注重用温情的话语消解服刑人员的焦虑。“法律不会因为你现在的身份而剥夺你的合法权益,改造期间好好学习法律,将来回归社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这句话成了许多律师的“口头禅”。
咨询实录
服刑人员在住院期间能申诉吗?
张某:服刑人员在住院期间可以进行申诉吗?
洪都监狱公职律师徐勇平:服刑人员在住院期间,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服刑人员本人和近亲属都可以提出申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
医院下达病重通知书能否保外就医?
杜某:医院多次下达病重通知书,服刑人员能否保外就医?
洪都监狱公职律师徐勇平:保外就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中之一情形。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因此,病重通知书不一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必须是患有严重疾病,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确诊,才可以按规定保外就医。 (文/图 新法治报·赣法云 实习生杨丽华 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朱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