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鹰潭眼镜行业协会在收到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余江法院”)发来的“关于提高眼镜行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司法建议书”后,作出回函,表示将通过制定相关示范合同、强化对企业的法治宣讲等举措抵御行业法律风险。

近期,余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鹰潭市某眼镜有限公司请被告鹰潭某光学有限公司加工一批眼镜配件,由于双方是老客户,就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后却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法官发现,此类案件在当地频发。

为此,余江法院法官在鹰潭眼镜行业协会组织部分眼镜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发现不少眼镜企业在交易时仅通过微信、电话沟通,而没有书面协议,在产生纠纷时,双方经常会争执不清。

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开始对辖区内近两年涉眼镜行业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发现2024年1月到2025年6月期间,余江法院共受理涉眼镜行业协会会员企业的纠纷案件117件,其中有44件案件无书面合同。

余江法院针对眼镜企业在风险防范中暴露的共性问题,及时向鹰潭眼镜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根据眼镜行业的特点,为企业制定买卖合同、加工合同、用工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提示、规范化行为指引;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培训和法治宣传,为企业培养“法律明白人”,同时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遇到法律困难,及时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等。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鹰潭眼镜行业协会及时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将尽快落实余江法院司法建议书中的内容。

为推动司法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余江法院将与鹰潭眼镜行业协会密切沟通,为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提供专业建议,并适时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动司法建议所涉问题整改到位,为辖区眼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吴异鸣 周晨英 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