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6日 09:57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我们是住房城乡建设和消防部门的执法人员,今天依法对你们沐足店的消防备案项目进行抽查,请配合我们的工作。”近日,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陈奎亮出证件,查处一起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严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芦溪镇某沐足店申报的消防备案抽查时,发现该工程的设计单位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检查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标准对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宽度、防火门耐火极限等有明确规定。”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鑫尧表示,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是基于大量火灾案例、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的,是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底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若违反消防强制性标准,将面临责令整改、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如重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李科 首席记者胡榕)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
Powered by WILL 赣ICP备15001586号-4技术支持:新法治报
网站管理:新法治报社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邮编:330038
Copyright @ 2008-2017 平安江西网 版权所有
投诉举报电话:0791-8684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