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投资收益诈骗获刑

2025年08月13日 01:52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一男子虚构低投资、高回报金融投资项目诈骗他人被判刑。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金融投资项目,以低投资能够获取高回报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王某某、张某某、赵某某的钱财,彭某某没有实际操作项目仍然以投资刷流水、缴纳手续费、补税的理由陆续骗取三被害人24309.4元,其中两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彭某某有坦白、认罪认罚、诈骗未成年人、全部退赃并取得谅解的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依法对被告人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黄运红)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