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水文委托执法工作落地生根

宜春市水利局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型升级

2025年08月13日 01:52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培训现场

擅自损坏水文监测管道、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堆积、破坏水文监测站设施……水文设施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

如何构建更高效的水文设施保护体系?宜春市水利局立足“真管用、真规范、真见效”目标,2023年7月15日,该局与赣江下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签署全省首份水文领域《行政执法委托书》。通过系统化培训、高效化联动、全程化监管等,推动水文委托执法工作落地生根,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型升级,为水治理体系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系统培训赋能 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能力水平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近日,宜春市水利局通过开展系统培训、规范执法程序等手段,大力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拿到执法证前,执法人员需先经资格审查,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后,再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据宜春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持证上岗制度,构建了“专项培训+业务指导+常态监督”三位一体培养体系。

在专项培训方面,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课程,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案例分析等多个领域,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在业务指导环节,通过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对新进执法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岗位要求并掌握执法技巧。在常态监督环节,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不仅如此,宜春市水利局还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联合赣江下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编制了《水文执法操作规程》,为水文执法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依据,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水文执法操作规程》详细梳理了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前期准备到现场调查,再到后续处理,全流程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力求做到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宜春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方便基层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水文执法操作规程》还特别对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的格式化设计,方便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按图索骥”,从而有效降低执法过程中的操作难度,提升整体执法质量。

高效联动破局 全程监管提效

过去,水文设施遭破坏后,水文部门常陷入“协商无力、追责无门”的困境。《行政执法委托书》实施后,宜春市水利局与赣江下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构建“联合巡查+线索快移+数据共享”高效机制,解决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管得着却看不见”,水文机构“看得见却管不着”的执法困境。

“在日常工作中,双方整合各自力量联合对相关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以最快速度将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通,整个执法工作高效、精准且富有成效。”宜春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2023年11月,樟树市水利局与当地水文监测大队联合巡查时发现水文站水准点桩被损毁,迅速立案调查并督促修复;2024年1月,宜春市水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宜春市袁州区水文大队对万载县郑某某损坏水文设施行为立案处罚。截至目前,执法支队累计开展执法巡查497次,查处案件15起,立案处罚2起,罚款0.4万元。

“在基层执法过程中,长期存在‘执行难’这一痛点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基层执法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跨越,是我们一直以来亟须思考并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宜春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现状,宜春市水利局积极探索创新,推出“全周期管理”模式,对执法流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把控,提升执法效能,从而实现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的转变。

在执法前,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无人机、公共视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区域进行动态监测,精准捕捉违法线索;执法中,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执法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公信力;执法后,执法人员构建“执法—整改—反馈”闭环管理体系,强化整改落实和公众参与。

自推行水文委托执法以来,案件平均处置周期从原来的61.5天大幅压缩至7天,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

(文/图 刘凯)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