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5日 08:22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男子饮酒后欲加入朋友牌局被拒绝,竟持刀伤人。近日,湖口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口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相应刑罚。
5月18日,湖口县男子杨某饮酒后想加入朋友张某等四人的扑克牌局。张某等人以打牌人员已满为由,拒绝了杨某。为此,杨某与张某等人发生争吵,便将家中的生活垃圾扔到张某等人的牌桌上,双方因此对骂。
随后,杨某从家中拿来两把武士刀欲威吓张某等人。其间,杨某胡乱挥舞武士刀,将张某左眼眉骨处划伤出血,又朝郑某店铺内的冰柜门砍了两刀,将冰柜门砍出一道痕迹。当天,杨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案发后,杨某向郑某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一万元,并取得谅解。
湖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在饮酒后要求与他人一起娱乐遭拒绝后,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持刀威胁、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轻微伤,财物轻微损失,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杨某具有坦白、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对被告人杨某所有的两把武士刀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李艺敏 李美 记者王白如)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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