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贪图佣金沦为电诈“工具人”

高安警方破获一起“跑分”洗钱案 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5年08月21日 09:02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抓捕到案(图/受访单位提供)

在境外远程操控,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他人利用个人银行账户为其“跑分”洗钱,单日资金流水高达5.1万元,涉案账户更关联8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8月14日,记者从高安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成功破获一起“跑分”洗钱案,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石某、陈某华,成功斩断一条为诈骗团伙“洗白”资金的犯罪链条。

跨境远程遥控洗钱

石某与陈某华于5年前在上海市务工期间相识。此后,二人均返回老家发展。2021年3月,石某独自前往柬埔寨,加入一家诈骗公司,从事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结算的“换汇”工作(即俗称的洗钱)。石某深知,要将诈骗资金“洗白”,必须依赖大量国内银行账户作为中转。于是,他想到了陈某华。

2021年10月23日,陈某华接到石某的电话。交谈中,石某得知陈某华收入微薄,便抛出一个“发财”机会,声称自己在境外某金融机构从事正规“换汇”业务,只需陈某华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协助接收并转移资金流水,便可轻松获得高达7%的佣金。面对诱惑,陈某华答应了。

次日,一笔笔资金陆续汇入陈某华的银行账户,当日累计进账约5.1万元。与此同时,身处境外的石某通过电话远程操控,实时指挥陈某华的每一步操作。在石某指令下,陈某华迅速将其中4.7万元分三笔转入诈骗团伙指定账户。然而,由于“断卡行动”持续开展,该账户因资金流水异常被系统识别,并很快被依法冻结。事后,石某按约定获得10%的提成,并通过第三方支付软件转给陈某华3350元作为“酬劳”,自己则从中截留3%的差价,非法获利1500元。

“经调查发现,陈某华所贪图的‘蝇头小利’,是8起不同诈骗案件的赃款汇总。”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杨鹏告诉记者。

破解“孤证”困局

2023年前后,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宜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下发的一条线索,指向陈某华名下银行卡涉嫌为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调取银行账户信息,锁定居住在高安的陈某华。当警方上门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时,陈某华才意识到出租银行卡、协助石某转账的行为已触犯法律,随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当时,我们面临一个棘手的法律难题。”杨鹏表示,虽然找到了陈某华,但其供述缺乏其他证据印证,属于孤证,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上线”石某远在境外,无法到案,导致证据链不完整,难以形成闭环。

警方一边深入挖掘其他证据,一边密切关注石某动向,等待抓捕时机。

2025年7月,案件迎来关键转机。民警获悉石某已秘密潜回国内,并未返回贵州老家,而是流窜至宜春市袁州区。在高安市公安局大城派出所协助下,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宜春市袁州区,于7月29日成功将石某抓获。

“石某归案后,其供述与此前陈某华的陈述相互印证,说法高度一致,形成了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杨鹏表示。这起曾因证据不足而搁置的案件,随着二人落网而告破。

“归根结底是贪心和无知”

当记者问及为何轻易将银行卡交给石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陈某华说:“归根结底是贪心和无知。听说每笔流水能拿7%的提成,我顿时被冲昏了头脑,以为只是帮他走个账,不出门就能赚几千元。如今才明白,那些看似轻松入账的钱,背后竟是被害者的血汗。”

石某则向记者表示:“我走上了歧途,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中的‘跑分’洗钱活动,利用昔日朋友对我的信任,在国内物色像陈某华这样的‘工具人’。对此,我深感悔恨。”

“石某不仅直接参与诈骗犯罪,更在犯罪链条中扮演组织与招募的关键角色,显著加剧了犯罪活动的扩散及其社会危害,依法应予严惩。”杨鹏补充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陈某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警方依法分别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审判。

高安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或蝇头小利,出租、出借或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等信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实则已涉嫌违法犯罪。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不仅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账户冻结,更将沦为犯罪的“帮凶”,面临刑事追责。请守护好个人信息安全,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文/龚辰欣 实习生黄婉清 记者程呈)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朱叶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