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8日 09:36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老人退休后,在带娃期间被车撞伤,能否主张误工费?近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涉保险公司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工资流水证明”为由,拒赔带娃老人误工费。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支持原告唐某芳60天误工费共7000余元。
2023年10月24日,萍乡男子朱某某开车撞伤行人唐某芳,交警认定朱某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前,60岁的唐某芳长期在天津照顾孙子,其儿媳每月支付带娃费3000元至4000元。唐某芳因事故骨折需休养60天。在此情况下,唐某芳的儿子被迫以每月6000元雇佣保姆代劳。因协商赔偿未果,唐某芳将朱某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该案经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案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付原告唐某芳包括误工费(7592.33元)在内共3万余元。案涉保险公司认为唐某芳超过退休年龄,无劳动合同,遂拒赔误工费并上诉。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尽管案发时唐某芳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实际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唐某芳在受伤前承担照顾孙子的劳动,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本身就是一种实质性的劳动。唐某芳因伤无法继续照顾孙子,直接导致其儿子不得不每月额外花费6000元请保姆进行照看。这一事实证明了唐某芳原本提供的照看服务具有真实且可量化的经济价值,其劳动付出为家庭节省了开支,创造了实际效益,且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科学、合理。据此,法院判决支持唐某芳60天误工费。二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家务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劳务凭证,如转账记录、家庭协议等,若无法证明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误工费诉求可能因举证不足,难以获得支持。
法官建议,社区组织可建立家庭照护及家政档案,及时掌握家政数据,为稳固千千万家庭的后方提供数据支撑,有利于科学、依法保护家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
(李颖倩 记者王白如)
编辑: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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