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5日 04:00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潘法官,我们学校有一起学生间的矛盾纠纷事件,你能帮我们调解一下吗?”近日,寻乌县人民法院长宁人民法庭庭长、寻乌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潘春玲收到了一起学校老师的求助。
调解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事情的起因是,该校学生小华(化名)在走廊等同学时,被猛冲过来的小明(化名)撞倒,导致小华眼睛肿胀。事情发生后,学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小明向小华道歉,两名学生握手言和。
然而家长之间的“战争”却并未停止,小华家长认为小孩眼睛肿胀严重,坚持要求小明家长赔偿;小明家长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还否认自身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于是,老师向潘春玲求助。
为妥善化解纠纷,潘春玲首先疏导家长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调解过程中,潘春玲从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各方权益的角度,耐心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结合作为法治副校长的校园调解经验,向双方讲述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
“孩子受伤,家长肯定心疼,但也要考虑如何维护孩子间的友谊和校园的和谐。”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地调解,小华家长主动降低赔偿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小明家长赔偿小华的各项损失费用合计6303元,核减已支付的1303元,小明家长当场支付5000元作为后续治疗费。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就地化解。
“像这类校园案件,我们会第一时间介入,避免双方矛盾升级。5月29日,寻乌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在寻乌实验小学设立了‘小法槌’未成年人法治关护站,收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帮他们做好调解工作。针对一些共性问题,也会开展法治讲堂,做到以案释法。”潘春玲说。
自寻乌县人民法院选派了32名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以来,精准对接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需求,围绕宪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覆盖人数达2600余人次。
(潘春玲 陈敏芳 实习生曹晨茜 记者江国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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