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1日 07:15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九江两男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分别被处2日、10日行政拘留。
8月27日,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接到群众举报,八里湖新区怡美苑小区有人违规动火作业。经核查发现,施工人员雷某某在该小区一门面装修时,存在无证电焊作业的行为,且当日动火作业前未向建筑管理单位申报动火作业审批。消防监督员在调查中还发现,承揽此次装修制作业务的刘某,在雷某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前,事先准备好了电焊机、切割机、镀锌钢管等工具、材料,并开车将工具、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一并送至施工地点。刘某在没有进行动火作业审批、没有核查作业人员特种操作证持有情况、没有和建设方明确动火作业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做到动火作业前“六个必须”(动火作业“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的情况下,指使雷某某冒险作业。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9月8日,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分别予以雷某某、刘某行政拘留2日、10日的处罚。
(刘苗苗 袁利 首席记者胡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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