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围观车祸被查

2025年09月17日 07:49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在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查获多名违法行为人。

“是某小车的车主吗?我们是峡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请你马上到你小车停放处来一下。”日前,在峡江县县城某小区,小车车主康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到达现场发现自己的车辆已严重损坏。

对此,康某称其一直在家休息,并未开车后,民警也对此产生了疑惑。当民警跟随康某回家展开进一步调查后,得知原来系康某13岁的儿子趁其睡觉时,偷拿车钥匙将车开出小区遛弯,因操作失误撞坏其他车辆。对此,民警依法认定甘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应当承担另外两辆被撞小车损失。近日,当事各方已就该起事故的损害赔偿达成调解协议。

除了“熊孩子”开车的闹剧外,近日,我省公安交警还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处罚了一名“围观者”。9月4日,万安县枧头镇下潞村处,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温某受伤。万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事故双方进行询问调查,发现温某体内酒精含量达35mg/100ml;同时,民警发现货车驾驶员存在超载的违法行为。

就在民警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间隙,发现围观群众中有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周某也存在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不料周某体内酒精含量达62mg/100ml。随即,民警对3名违法驾驶人员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9月7日,铅山县城区一酒店周边存在大量私家车违停行为。随即,民警赶到现场与违停车辆车主联系,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对道路通行造成的影响。截至当天中午,该路段道路已全面恢复正常通行。

近日,在319国道泰和县冠朝镇政府路段,一辆左转的轿车与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泰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调取事故路段公共视频后发现,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系因轿车左转时未观察后方来车导致,随即作出轿车司机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认定。

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黄某虽然受到轻微伤,但其表示,“幸亏我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不然这次事故真的不敢想后果。”

(记者成锦霖)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全来龙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