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普法骨干集中“充电”

“公益律师”携手南昌市西湖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法治培训

2025年09月17日 07:58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法治培训现场

9月12日,由新法治报社和江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851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西湖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全区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骨干法治培训。

培训邀请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潍江现场授课。万潍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并结合法治实践案例,进行深入解读与剖析。全区各单位普法骨干和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

“沉浸式”观摩庭审视频

培训会上,万潍江律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法治实践与案例分析”三个方面,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并结合法治实践案例,进行深入解读与剖析,帮助参训学员准确学习掌握相关知识。

随后,参训人员共同观看了“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庭审视频,通过“沉浸式”观摩,不仅直观地了解了法庭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关键环节,了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流程与司法逻辑,更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的完整性、程序履行的规范性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既有思想认识的高度,也有依法行政等实操性内容,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观看庭审视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依法行政的深刻内涵和现实要求,为今后更好地依法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帮助。

西湖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提高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骨干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全区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培训增强大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普法骨干厘清了工作思路、开阔了工作视野,有效提升了普法骨干队伍法治素养。

“首违不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万潍江律师介绍,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执法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执法温度。”万潍江律师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这一做法将“不予处罚”的情形具体化、清单化,避免了“为罚而罚”。

万潍江还分享了相关案例。近几个月以来,会昌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对70余辆违停摩托车依法进行了暂扣。与以往不同的是,前来处理的车主们没有直接收到罚单,而是先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执法人员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分析违停危害,并组织车主们学习抄写相关法律条文、写下文明停车承诺书。最终,依据“首违不罚”原则,这些车主均被免予了经济处罚。

“这项举措不仅有效规范了停车秩序,更赢得了市民的纷纷点赞。”万潍江介绍,柔性执法“有人情味”“讲道理”,违法者从“被动受罚”转变为“主动反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明显增强。

结合典型案例互动普法

“父债子还到底合不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有欠条或借条是不行的,还需有转账凭证、视频、照片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特别是现金交付,证据收集不全,最易‘吃哑巴亏’。”

授课结束后,万潍江还结合典型案例,从贴近生活的场景切入,与参训人员进行了交流,让复杂的法律概念更加通俗易懂。

针对最常见的民间借贷问题,万潍江划出重点:借条需规范,明确借款人、出借人、金额、还款时间等;利息有上限,年利率超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催款留证据,诉讼时效为三年,催款等行为可导致时效中断。

近年来预付卡商家跑路现象多发,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灾区”。万潍江以某篮球培训机构案为例,解析此类案件的群体性特征以及基层综治中心如何引导消费者多元解纷、维护权益。

“两口子分居满两年能自动离婚吗?”“谈恋爱送的520红包分手能要回吗?”“离婚冷静期是否真能冷静?”面对这些疑问,万潍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进行了解答。

参与的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纷纷点赞:“公益律师讲得形象生动,容易理解,为今后开展普法活动提供了非常好的思路。”

咨询实录

老人无人照顾怎么办?

张先生:我有个亲戚膝下无子女,亲属又不在身边,退休之后,他们开始担心年老后无人照顾,有什么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万潍江律师: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生活得到保障。

宠物狗走失被收养,要支付饲养费吗?

江女士:我朋友的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人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我朋友找到了宠物狗,但对方却要我朋友支付饲养费,合理吗?

万潍江律师:需要支付。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租的房子被卖,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兰女士:我和房东签订了2年的租房合同,还有半年到期的时候,房东把房子卖了,我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万潍江律师:有效。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踢足球骨折可以要求赔偿吗?

刘先生:我朋友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他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万潍江律师:不可以。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文/图 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全来龙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