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省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9万亩矿山修复任务年底前完成

2025年09月22日 14:33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9月19日,“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成效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五年来,全省聚焦“治理增效”,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出台和修订《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严格执法监督,涉土地、矿产违法总量下降至历史新低。加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现全国首个森林资源、首个液体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我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繁重。“十四五”期间,我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底前将完成既定的9万亩修复任务。总体情况可概括为“1234”,即: 一个条例。针对矿山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薄弱、生态修复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化机制不活等问题,在全国出台首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构建起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矿山生态修复制度。

两项行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和保护修复两个专项行动,对全省持证矿山进行问题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

三类示范。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赣县区崩岗生态修复、于都县金桥崩岗片区生态保护修复入选全国山水工程优秀典型案例,广信区望仙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铅山县永平铜矿生态修复案例入选全国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四大工程。以争取实施国家工程为抓手,我省先后实施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

(王政 记者吴强)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