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23日 06:54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铅山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执一体化审判理念,充分发挥立审执各环节功能,顺利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审理后,通过跟踪回访、释法说理等举措,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给付7.5万元,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累,保障其合法权益,也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月15日,查某驾驶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至铅山县紫溪乡路段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叶某相撞,导致叶某十级伤残,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叶某将查某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5万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叶某伤势严重,亟须后续治疗,且原告叶某之子患病,需常年服药;被告查某患有慢性疾病,家中育有一名患有脑瘫的女儿,需要妻子常年看护。若案件一判了之,案件将陷入执行难。如何将案件办好、办得双方都满意,成为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认真梳理争议焦点,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后,原告叶某提出:“赔偿款少一点也行,但必须一次性给我,我怕时间拖太久,会被打水漂。”
眼看事情有了转机,承办法官几经周折,做通被告查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以赔偿7.5万元的方案一次性解决此案。
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被告查某履行给付义务,向其释明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9月18日,被告查某的妻子拿着筹来的款项,要求向叶某履行给付义务,至此,一起困扰两个家庭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到了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向承办法官和团队表达了感谢。
(汪倩 程机龙 记者刘宇琦)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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