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车辆“查封易、扣押难”问题,直接影响债权兑现和司法权威,为有效破解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查人找物中的车辆执行难题,今年以来,吉安全市法院(简称吉安法院)积极探索,打通车辆查控的关键环节,通过深化“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机制,形成了信息共享、行动同步、威慑有力的工作闭环,提升了执行工作的质效,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更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查封扣押处置一体化
今年5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安中院)执行局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的实施细则》。该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吉安法院与公安机关在车辆执行领域的协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新阶段。细则详细明确了吉安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涉案车辆交接流程、具体时限、异地协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与操作规范,旨在建立从查封到扣押再到处置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破解车辆执行难题的强大合力。
吉安中院高位推动此项联动机制建设,与吉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随着联动机制的不断健全与完善,车辆执行的效率与成功率得到大幅提升。据统计,截至目前,吉安中院已累计向吉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推送需查封车辆信息465辆,已扣押88辆,成功扣押数量同比增长85.58%。在此过程中,更有23起执行案件得益于车辆的及时扣押而当场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一键查封”提升查控效率
“查到了,应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被执行人应某在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日前,执行法官将应某身份信息推送至吉安中院后,吉安中院与吉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展专线对接办理,锁定车辆信息,让案件迎来转机。
据悉,吉安中院与吉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展专线对接,将交通管理信息查询功能引入法院内部。如今,辖区各法院均设立了专人专线负责对接办理。执行法官在办公室即可通过专线系统,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登记信息,并在线完成涉案车辆的查封或解除查封业务申请。这种“足不出户、一键办理”的模式,极大地减轻了执行人员的事务性负担,使司法资源能够更集中于财产查找和处置等核心环节。
数据显示,自2022年该查控专线运行以来,吉安法院已通过此方式办理机动车查封、解封业务超1600次,信息化支撑的威力日益显现。
精准布控实现扣押到位
“布控的轿车已被我方控制,请尽快过来交接。”8月29日,吉水县人民法院接到吉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的反馈,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已被布控的轿车被民警控制。执行法官迅速出动,仅在半小时内就完成了现场交接,将车辆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黄某当即履行了全部执行款项,案件顺利执结。这个案例生动体现了“法院+公安”联动模式下,对“消失的车”的精准查控能力。
吉安中院执行局每周定期收集辖区内各法院需要实际扣押的车辆清单,统一推送至交管部门。交管部门则将法院请求协助查扣的车辆信息全部录入稽查布控系统。一旦发现系统布控的车辆或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民警将立即依法先行控制,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执行法院前来办理交接手续。
这种联动机制实现了对涉案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监控,显著提升了扣押的成功率。今年以来,依托该联动机制,吉安法院已成功扣押涉执行车辆133辆,为后续司法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已成功拍卖成交车辆70辆,成交金额达540.5万元,有力推动了财产变现。
打击拒执督促主动履行
“法官,我现在就过来交付车辆。”近日,永新县人民法院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刘某,在收到“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后,主动前来法院交付车辆。申请人在拿到执行案款后,还给该院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为从根本上遏制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吉安法院将打击拒执的关口前移,强化法律威慑力。《关于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车辆被查封后,执行人员必须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主动交付车辆。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交车者,法院将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这一措施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效果。
此外,吉安法院还优化内部流程,设立专门的财产处置小组,对扣押到位的车辆推行“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挂网拍卖+协助过户”的标准化“流水线”作业模式。该模式有效缩短了车辆评估、拍卖、过户等环节的周期,加速了财产变现进程。在一起某银行与张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从车辆被扣押到完成司法处置,全程仅用时18天,充分体现了集约化、专业化处置的效率优势。
据统计,今年以来,吉安法院通过强化威慑和高效处置,共有32名被执行人在法律压力下,主动向法院交付了被查封车辆或直接支付了执行案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刘程 周晓平 刘国靓 记者王白如)
编辑:何 山
校对:衷丽萍
复审:朱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