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技术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其中赣州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东江源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赣州市检察机关运用“卫星+无人机+现场”的“空天地”一体化调查取证技术以及“现场快检+快检室检测”的“多层次立体化”检验体系,为高质效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东江是珠江三大水系之一,发源并流经赣州市境内5个县(市)。

近年来,随着东江源流域内经济社会活动的日益频繁,东江源流域水环境遭到破坏。

2024年4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工作部署,构建“1+5”一体化办案模式,组织辖区内涉东江源流域5个县(市)检察院,分层监督、整体推进案件办理。

其间,检察官与技术人员协作配合。在办理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多处湿地被长期违规占用案件中,赣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卫星遥感技术精准确定涉案现场历史变化;在办理东江流域内矿山水土流失问题时,寻乌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无人机航拍调查取证,还利用现场勘验快速检测水体污染技术对寻乌水斗晏水库、太湖水库、马蹄河等关键坐标区域定点定期取水快检。为查明污染情况、证实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要素提供有力证据支撑。

同年4月至9月,赣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通过案件办理,共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70余万元,修复矿山和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坡面11.3万余平方米;拆除非法搭建钓台68处,清理机械设备、砂石等23处,拖离失管船只20艘,收缴清理各类非法网具65套;推动治理养殖排污问题158个,处理存栏畜禽1万余头,完成处置、退养和拆除禁养区内存在的69家肉猪养殖场;督促230余家汽修企业与正规资质的危废收储公司签订危废处置收集协议,处置废旧矿物油8.65吨。

为检验办案成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基层院同步开展整改效果评估,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赴实地查看,通过技术手段跟踪、现场评估等方式综合认定行政机关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流域内多重环境问题得到系统治理,案件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此外,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还将专案工作纳入人大调研督导重点内容,形成“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

同年年底,结合案件办理,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赣州市林长办公室、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赣州市“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明确聚焦流域内涉林水土流失、湿地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进一步强化工作联动协作、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反馈和生态修复联动,并联合对专案整改效果开展成效综合评价,强化水环境动态监测,形成长效机制。(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衷丽萍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