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教护成长

2025年10月21日 03:38编辑:何山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一次偶然路过、一个冲动的念头、一把未拔的电动自行车钥匙,差点改变未成年人小琴(化名)的人生轨迹。近日,因考验期已满,小琴表现良好,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她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11月,小琴(化名)路过奉新县某超市时,见一粉色电动自行车钥匙未拔,临时起意将该车骑回家。经鉴定,该车价值2749元。

2024年3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小琴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琴父母均为残疾人,母亲早年离家出走。小琴初中毕业即辍学,靠打工补贴家用。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及其家庭情况,依法对小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考验期,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考验期内,检察官联合社工持续给小琴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重拾生活信心。此外,检察院将小琴纳入观护帮教基地,根据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安排了合适的岗位,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如今,考验期已满,因小琴表现良好,检察机关依法对她作出不起诉决定。(魏雨欣 记者刘宇琦)

编辑:何 山

校对:衷丽萍

复审:全来龙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