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 17:17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贺某、尹某和汪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2024年11月,贺某偶然发现宁都县某矿业公司无人看管,遂萌生盗窃矿厂电缆的想法。2025年7月的一天,贺某伙同汪某、尹某驾驶皮卡车携带断线钳、扳手等作案工具,到矿业公司厂房,共同盗窃电缆线和铜排。经价格认定,被盗财物价值4万余元。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贺某、尹某和汪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企图不劳而获、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最终都难逃法律的严惩。广大企业经营者请务必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对厂区、仓库等重要区域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消除安全盲区,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
(卢娇娇)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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