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3日 15:05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10月27日,南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盗窃甲鱼的刑事退赔案件,为被害人挽回20290元财产损失。
2023年5月某晚,3名男子来到南丰某甲鱼塘边,盗窃甲鱼1014斤。甲鱼经变卖,3名男子非法获利20290元。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4年,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7000元、6000元;同时追缴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20290元,返还给被害人张某。判决生效后,该案依法移送至该院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所在监区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迅速冻结3名被执行人的财付通账户、支付宝账户及银行账户存款,约3600元。
考虑到3名被执行人无固定收入来源,执行干警主动与被执行人家属取得联系。通过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家属主动代缴了全部违法所得20290元,剩余罚金则约定分批次支付。
(王雪芬 赖颖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衷丽萍
复审: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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