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 20:34编辑:聂琪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11月1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实施“1269”行动计划,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筑产业链现代化步伐,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助力打造“江西建造”升级版,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并发布《江西省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要开拓内外市场提升“江西建造”品牌,鼓励企业“走出去”。
招标投标采用“评定分离”
《若干措施》明确,不断深化央地合作模式,促进央地融合发展,鼓励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与本地企业依法联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招标投标机制,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采用“评定分离”,强化招投标评审对质量安全、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等要求的引导作用。同时,严禁在招标投标中设置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门槛,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
在行业培育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聚焦智能建造、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细分领域,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技术特色突出的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型企业培育库。
将工程款拨付纳入审计重点
《若干措施》提出,要规范各环节融资收费和管理,不得借贷搭售、违规收费,严禁对各贷款投放附加不合理条件。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优惠费率担保。推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
此外,建立政银企三方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建筑业企业积极性,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人工费用按月拨付制度并列入项目招投标和合约签订内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将工程款拨付纳入审计重点内容,推行工程无争议价款先行结算支付,不得将未完成结算审计作为工程延期、拖欠工程款理由。加大力度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实行预警约谈,严控新增拖欠。对采取抵房、抵物偿还工程款的,应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合理确定房、物价值,严禁欠款方擅自以虚高价值抵房、抵物偿还工程款。
推行投标、履约、质量保证金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机制,对守法诚信企业可以给予免缴或减免政策。
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企业实行包容免罚,鼓励主动整改,避免“一刀切”执法。对企业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合理减少检查频次,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高效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鼓励企业“走出去”,对企业在境外取得的工程业绩在申报企业资质、参与招标投标、优质工程评选等方面提供服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出海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首席记者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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