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行解企忧

2025年12月02日 14:26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11月25日,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李四(化名)将一面锦旗递到大余县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执行法官手中,并激动地说:“这笔69万余元的执行款,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2020年12月,某绿化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向某工程公司借4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同时,某绿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化名)自愿为这笔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借款到期后,某绿化公司因经营困难,难以履行还款义务,某工程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某绿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并非恶意逃避债务,只是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出现了困难,遂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因某绿化公司承接的工程没有按照预期回款,难以继续履行调解协议,某工程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城人民法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案外人赣州某公司尚欠某绿化公司工程款。经释法说理,赣州某公司同意配合执行,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法院在收到工程款后,将69万余元发放给了某工程公司。

(刘光建 孔平 实习生付嘉宇 记者江国稳)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吴旭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