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监部门出台措施 严防“人情案”“关系案”

2025年12月05日 16:16编辑:贾辛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12月4日,记者获悉,为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法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案件办理,避免出现“人情案”“关系案”,近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严禁干预和插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六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着力推进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与事后追责,从法纪学习教育、执法重点环节管控、登记报告、考核追责等六个方面,构建防范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办案的“防火墙”。

《措施》规定,定期组织“市监大讲堂”“月学月考”提升法治素养活动,切实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以案件通报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切实筑牢“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的思想根基。

《措施》提出,要严格案源管理,实行统一登记、编号,防止有案不立、线索流失;规范证据收集,实行音视频全程记录,防止人为缩小调查范围、压减违法事实;精准裁量处罚,对相同情形的同一违法行为给予相同处罚;严控办案时限,建立案件办理进度台账,严格审核延长办案期限理由,对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予延期,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在强制执行期限届满之日前1个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防止案件“立而不办”“办而不决”“决而不执行”。执法人员一旦遭遇口头、电话等任何形式的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暗示违规办案或施压的,须在24小时内全面准确如实记录、填报《干预和插手执法办案工作记录表》,在3个工作日内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并在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上报告相关情况。

(陈慧 首席记者王琨)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吴旭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